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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城“门前三包”责任书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1-10 11:11:00 字号:[大中小 ]
翁源县城“门前三包”
责
任
书
2014年10月
甲方: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乙方:
为推动我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县城临街单位、经营户共同管理县城的社会责任感,共建共享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和谐幸福的县城环境,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单位
县城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商户、建筑工地。
二、“门前三包”的范围
单位(门店)建筑物本身及临街立面,以及临街人行道。
三、“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包本单位(门店)门前卫生清洁。做到经常性清扫门前纸屑、烟头、痰迹、污物污水等废弃物,保持门前干净整洁;门前清扫垃圾和本单位(门店)产生的垃圾自觉入箱储存,等候环卫工人上门收集,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制止劝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
(二)包绿化。包单位(门店)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管护。本单位(门店)自觉做到不在树木上牵、拉、挂、钉物件,不擅自开挖或占用绿地,不向绿化带倾倒污水、垃圾;制止劝阻或举报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设施等行为。
(三)包秩序。包单位(门店)门前市容秩序。本单位(门店)做到不店外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堆乱放货物,不乱搭乱设遮阳(雨)篷、广告牌匾等影响市容物件,不乱停乱放车辆;制止劝阻或举报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对屡劝不改、严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依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作出处罚。
2.及时受理“三包”单位(门店)的投诉举报,积极维护“三包”单位(门店)的合法权益。
3.甲方保证每天按时上门收集“三包”单位(门店)产生的垃圾。
五、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投诉举报电话:1.县城监大队:2875473 2.县环卫所:2815399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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