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韶关市《关于印发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考评方案及考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1-19 16:41:00 字号:[大中小 ]
各镇(场)、县直综治委成员单位、创建平安翁源成员单位:
现将韶关市《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考评方案》和《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考评标准》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做好如下工作:
一、对照市考评标准,对本单位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核对,查漏补缺,迎接市的检查考核。
二、《考评标准》中承担有考评分值(含得分、加分、减分项目)的单位,主要领导要马上与市直对口部门衔接沟通,尽量争取多加分、不扣分。(市直部门于1月25号前将对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评分分数提交到市综治办)
附件:1、关于印发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考评方案及考评标准的通知
2、2015年对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考评方案
3、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考评标准
4、2015年度对各县(市、区)创建平安韶关暨综治工作部分考评项目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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