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翁源工作简报(第4期)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25 15:38:00 字号:[大中小 ]
创建平安翁源工作
简 报
2017年第4期
(总第35期)
翁源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7年4月25日
翁源县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
救助工作
4月19日下午,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天生在县卫计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会议中李副书记总结了201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和救治救助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听取了县慢病站对目前我县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监护、救治、救助等情况汇报;各部门的参会人员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就如何更好地做好我县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发表了意见和进行了讨论。经排查,目前我县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2499人,三级以上患者12人(全县三级以上的患者累计有119人,其中107人经住院用药、健康指导等措施后目前已降至三级以下),为更好地保障患者能及时救治、坚持用药,避免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我县今年财政预算了15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相关工作。与会人员就如何加强资金的管理,将有效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县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康复,从而减少或杜绝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进行了畅所欲言,并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对我县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费用全部由政府解决,实行免费就医用药。
凡我县经鉴定为三级以上需住院治疗的一律送往粤北三院住院治疗,患者产生的费用除医保报销外的个人部分,全部由政府兜底。其中2017年1-4月送治的病人,由各镇进行统计,产生的费用由财政下拨到各镇,再由各镇自行结算;从5月1日起,各镇对需要送治的病人,由各镇精防医生和县慢病站鉴定符合住院条件后,由各镇负责将病人安全送至粤北三院住院治疗,治疗后的自付费用由县慢病站与粤北三院对接,进行半年结算。县慢病站每半年负责将我县精神患者住院治疗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和上报,分别报县卫计局、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拨付至慢病站后与粤北三院结算。
二、对我县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就医实行全部免费服药。
我县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县慢病站门诊就诊用药治疗,除医保报销的90%外,个人自付费用由政府兜底,实行患者免费服药。县慢病站按照要求,对患者门诊费用进行季度结算,每季度将就诊人数统计表、资金申请单等材料分别报县卫计局、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拨付给县慢病站。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工作。
县残联加强精神患者的残疾鉴定,对于鉴定级别为一级、二级的患者,每月补助200元的生活费用;对于三级、四级生活困难,又有低保的患者给予150元每月的生活补助,由残联审核,民政发放。县民政局要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对低保户、五保户以外的生活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给予临时救助,对残联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患者要应保尽保;县人社局要做好县精神患者治疗费用的调控,按政策要求不设总控或上调总控标准,切实保证精神患者能得到应治尽治;各镇(场)政府要保障辖区内精神病人的送医费用(每例500元);县公安局、卫计局要及时做好精神患者肇事肇祸的应急处置工作。
会议要求,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慢病站要迅速制定《翁源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尽快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办好,为翁源的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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