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员翁源县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12 17:08:04 字号:[大中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翁源实际,发挥翁源县慈善会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翁源县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动员全县社会力量、汇聚全县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县委和县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根据翁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倡议在全县开展爱心募捐活动,本次募捐项目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资金。
三、由翁源县慈善会负责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要做好捐赠资金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资金,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捐款方式:银行转账
接收单位:广东省翁源县慈善会
户 名:广东省翁源县慈善会
开户行:广东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0020000001819509
捐款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生: 18927802499
联系电话:0751-2824448
地址:翁源县龙英路83号(县民政局办公大楼3楼)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防控新冠肺炎”。请爱心人士和单位划帐捐款后务必复印汇款单据(复印件上附写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和出具捐款用途的《定向捐赠协议》原件,发(寄)送到翁源县慈善会,以便邮寄捐赠票据。
附件:翁源县慈善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项目资金捐赠协议书.xls
翁源县民政局
2020年2月8日
图片信息
最新信息
- 中国共产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04-06]
- 翁源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公...[04-06]
- 关于延长翁源县滃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青年见习基...[04-03]
- 关于取消翁源县雅艺学苑幼儿园有限公司青年就业...[04-03]
- 共青团翁源县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04-03]
- 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04-02]
- 翁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04-01]
- 中共翁源中学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04-01]